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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指南 探究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事宜

   新浪乐居讯 (编辑 刘江舟)很多人都有退货的经历。一件衣服买回家发现不合身或者新买的小家电发现有瑕疵,都有包退保修服务。但被称为是世界上最贵的商品——商品房的合同解除却鲜有听说。近期芜湖问题楼盘频现,让众多业主隐现了退房之心。然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由于牵涉到商业贷款等多方事宜而显得较为复杂。

  为此芜湖新浪乐居专访了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邱仲良律师,与大家一起探究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事宜。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况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况

  

  据邱律师介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协议解除;2,根本违约;3,迟延履行;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而具体分析来说,根本违约包括以下6种情况:


根本违约包括6种情况

  而迟延履行的情况分别是:


迟延履行的情况分类

  其他解除情形为:


其他解除情形的具体分析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程序的规定

  邱律师介绍说:“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同时邱律师也指出:“通知已经送达,但对方一旦提出异议之诉,主张合同解除的通知人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便处于不确定状态,须由法律裁判。作为法院,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诉讼实践中,应该围绕上述司法解释所列举的情形来审查主张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从而确认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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